2019年12月4日是国家第六个宪法日。按照学校党委工作部署,校工会、党委宣传统战部和法学院联合举办了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。校党委书记王志浩,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徐常禄,校党委常委、工会主席张艳霞,校党委常委、宣传统战部部长秦植林,以及牡丹江市总工会各部部长出席本次活动。
王志浩书记一行同步参观了学校法律顾问工作室和牡丹江市总工会、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,对法学院开展的“普法走基层、服务农民工”法律援助活动给予充分肯定,并与值班律师进行工作交流。
随后,王志浩书记一行领导来到校园审判庭。与牡丹江市总工会的干部一起,庭审观摩了“冯某某诉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和宁安市政府”行政诉讼案件。在庭审期间,王志浩书记与牡丹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徐常禄就发挥法学专业优势、服务地方项目深度合作,合力培养卓越法治人才,加强法院和学校文化交流,实现校政协同育人目标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。
王志浩书记指出,12月4日是国家第六个宪法日。国家设立宪法日的目的是促使全社会形成尊重宪法地位、维护宪法权威、推进宪法实施的良好氛围。王志浩书记强调,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。全校师生要增强宪法意识,做到尊崇宪法、学习宪法、遵守宪法、维护宪法;要增强法治观念,树立法治思维,提升依法治校的能力;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,作为全校师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,有效融入“不忘初心、牢记使命”主题教育。法学院要开展好服务农民工法治文化宣传活动,对农民工涉法涉诉案件进行大数据分析,撰写调研报告,凝练学科发展特色。
法学院党政领导、各基层工会宣传委员和校工会干部、法学院师生代表参加了宪法日宣传活动。